【時報-台北電】信東(1770)與日商minophagen pharmaceutical co.,ltd.(下稱utm)爭訟案,雙方於101年8月20日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已達成和解。信東支付日幣二億八千萬元承購日方所購生產上所需之機械設備與模具以擴充生產能量。
緣雙方於94年8月16日簽訂代工主約,本案為審慎確認製程,且96年因utm之要求,乃至97年1月開始生產,惟utm以細故拒收信東出貨,並進而於97年10月發出終止合約之通知。信東要求utm應誠信履約,並持續與utm協商,惟utm始終拒絕履約。
utm於98年6月5日,向東京地方法院對信東提出違約告訴,請求賠償機器租金日幣三億二千萬元、所失利益日幣三億元、提供原材料損失日幣八千萬元、律師費用日幣七千萬元、其他費用及損失日幣三千萬元,共計日幣八億元。
信東乃委任台灣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統籌辦理本案,並同時委任日本律師代理日本訴訟事宜。雙方於101年8月20日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已達成和解。信東支付日幣二億八千萬元承購日方所購生產上所需之機械設備與模具以擴充生產能量。代工合約於97年10月29日終止。雙方不再負任何之義務。
自utm停止委託製造至今公司營運正常,雙方針對應收款1972萬6067元已達成和解協議,故對公司業務無重大影響。(編輯整理:莊雅珍)
2012/08/21 14:14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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