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初步擬出外幣傳統型保單承作額度,符合一定條件的壽險公司在經核准後,未來可在其責任準備金25%的額度內銷售外幣傳統型保單,估計整體壽險業界應有新台幣2.7兆元額度,可排除在國外投資限額之外。
保險局表示,這項規定預計3月底前定案,壽險公司最快第2季即可提出申請,下半年即可新增國外投資額度,估計國泰人壽、富邦人壽都可增加近千億元海外投資額度,兩家公司下半年可因而增加70億元以上的投資收益。
保險法146條-4去年底修法完成,將外幣傳統型保單排除在海外投資限額外,相關計算公式由金管會訂定,保險局近期已找壽險業者、中央銀行、檢查局、保發中心等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公式。
據了解,初步決定是保險公司近3年RBC250%以上、或信評AA+以上;公司已設有風控長,且具有一定風險控管措施,即可申請將外幣保單排除國外投資,可在準備金25%的額度內自由承作。
目前壽險業責任準備金約近新台幣11兆元,若所有壽險公司未來都取得核准,外幣傳統型保單最高可增加近2.7兆元的額度,隨著準備金增加,該額度也會繼續成長。
若以目前外幣傳統保單責任準備金約5,000多億元來看,已推出外幣傳統保單的壽險公司可新增2,750億元的國外投資額度,若與國內現金存款相比,每年可多出近100億元的投資收益。
其中國壽外幣傳統型保單責任準備金約1,600億元,估計提出申請時可能近2,000億元,可多出近1,100億元的國外投資額度,由於國壽RBC及相關條件都已符合,預計在金管會宣布開放後即會提出申請,下半年可望多出近40億元投資收益。
富邦人壽到去年底外幣責任準備金有1,300~1,500億元,同樣也可望增加近千億元的國外投資額度,投資收益亦可望增加30~40億元;南山人壽也有近千億元的外幣保單責任準備金,三商美邦人壽有400 多億元,新光人壽則有300多億元,未來也都可望新增國外投資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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